8月29日,陕西、四川、甘肃三地14家中院(即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汉中市、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与四川省的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雅安市、眉山市、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共同签署《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签约仪式采取视频连线的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其他各中院设分会场,签约仪式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智平主持。安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新建及行政庭全体干警参加仪式。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琪轩、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立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翔、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开明分别致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曼慧介绍《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的主要内容。
《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是按照陕西省、四川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的意见》安排,为切实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最终形成的司法保护共识。
《协议》明确了全面保护以大熊猫为代表的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为目标,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按照密切协作、强化配合、协同保护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原真性、完整性、系统性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议》建立了联席会议、委托合作、案件会商、交流研讨、共建共享等5项机制,还明确了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注重野生动物栖息地司法保护、加强名贵树木司法保护等12项协作事项。
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三省14家中级法院在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14家中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协作、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大熊猫国家公园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并将紧密围绕协议内容,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各项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司法协作,形成跨区域司法保护合力,对破坏大熊猫生态环境的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创新保护模式,探索案件管辖、生态补偿等机制,解决好区域法律适用问题。14家法院将持续加强合作与交流,借鉴其他国家公园及野生动物司法保护的成功经验,共同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原真性、完整性、系统性保护,为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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