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白河县某乡镇一通村公路路边有一株树龄约200年的古树铁匠树,未悬挂古树名木保护标识牌,未划定保护范围,无任何保护措施,存在影响古树生长的安全隐患。
针对古树保护履职不到位问题,白河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及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举行公开听证会,经听证后现场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积极落实古树名木的养护责任,制定保护方案,加强保护工作。
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将这棵在古树名木普查期间漏报的古树按照《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规定上报,为古树制定统一的保护牌和标志,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同时对辖区古树生长保护现状进行再次摸排,严格做到“一树一档”,落实养护责任人,并定期开展古树名木生长情况巡查,确保辖区古树健康生长。
下一步,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依托社会各界的支持,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共同致力于古树保护,守护好白河绿水青山。
(撰稿:柯艳)
(来源:群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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