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宁陕法院立案庭庭长杨英法官受邀到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宁陕分局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宣讲法官紧紧围绕《民法典》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取得了良好效果。
宣讲中,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并结合身边典型案例,重点对《民法典》“绿色原则”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的亮点、热点、创新点以及大家普遍关心关注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解读,对执法人员提出的涉及秦岭生态环境资源法律咨询进行认真解答,精彩生动的讲解赢得了机关干部的热烈掌声。
宣讲会结束后,还向参会人员发放了《民法典》、诉讼便民服务手册、预防电信诈骗等宣传资料。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在以后的执法过程中,始终将《民法典》应用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坚持依法治污,敢于履职尽责,为宁陕天更蓝、水更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下一步,宁陕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宁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撰稿:郭荣玉 卢云丹)
(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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