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皋县人民法院民主法庭通过线上调解平台化解了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三个年”活动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卢某某将自家房屋租赁给毛某某用作生产经营厂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约定按期支付租赁费。但到2023年11月,仅支付了部分费用,下欠租赁费8万余元未付。在此案中,毛某某在租赁厂房后,便聘请了工人进行生产经营,自己则前往外地务工,由于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开,短时间无法支付相应款项。原告情绪一度十分激动,曾阻拦被告企业正常出货入库,在镇村基层调解组织和法庭耐心调解下,原告情绪才得以缓和,后案件移送至岚皋法院民主法庭。
为了尽快化解纠纷,办案人员迅速导入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利用线上调解平台“云上”解纷。一方面向被告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告知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劝说原告根据实际情况宽限还款时间,帮助其制定调解方案。最终双方重新约定了还款时间及利息。(李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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