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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检察:汉江及支流小流域保护工作经验入选全市十大生态环境公众参与案例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3-06-12 16:32

近日,中共安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合印发通知,通报表扬全市十大生态卫生、十大生态环保志愿者和十大生态环境公众参与案例。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经验《汉江及支流小流域保护》(《小流域做足大文章 检察蓝守护汉江清》)获评全市“十大生态环境公众参与案例”该院干警彭绍彬获评“全市十大生态卫士”。

近年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国之大者”,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坚决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护航“一泓清水永续北上”。部署开展了“小流域治理”“汉江月河河道违垦种植整治”“全区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巡江巡河”活动,通过系统拉网式巡查,对辖区河湖生态环境整体状况做到了心中有数、监督有招、护航有力。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1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3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督促整治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20余公里,清理河道工程渣土1.5万余方,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300余吨,整治非法排污企业5家,拆除河道违章建筑物5处,恢复耕地、林地40余亩。

下一步,该院将紧紧围绕省委建设安康汉江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定位、市委加快建成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宏伟目标,进一步增强使命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共筑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屏障,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护航“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唐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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