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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法院系统首份汉江流域水质司法保护协议发布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3-06-12 16:31

近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协同推进安康市汉江水质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这是《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全市法院系统首份关于汉江流域水质司法保护的专项协作协议。

近年来,安康中院与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以安康辖区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汉江流域为重点,签订了《秦巴汉水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设立秦岭、巴山和汉江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和实践点,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点,联合开展“环境资源法治宣传基层行”活动,统筹推进秦岭南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和全区域司法保护工作。

《意见》共3章15条,细化了提高政治站位、优化案件质效、加强机制建设等规定。安康两级法院与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将在诉源治理、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审执协作等方面强化协作、持续发力,妥善处理汉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以及不同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利益关系;围绕强化府院联动、立案协调、司法引导、信息共享、舆论宣传、问题研讨、生态修复、基层实践等方面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安康两级法院还将与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进一步完善地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架构,对涉及汉江流域保护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将流域治理、空间管控、整体保护理念贯穿司法审判全过程,为建设汉江流域保护区提供司法保障。(陈洪钧 钱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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