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白法官,我申请执行的案子怎么样了,什么时候能解决?”每接到这位当事人的电话,旬阳法院执行法官“老白”的焦虑便多了几分……
原来,2015年旬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建设施工时与陈某一家发生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虽经社区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劝解,陈某仍强行阻拦。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陈某便起诉该公司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一家不得阻拦某公司正常施工;某公司向陈某一家补偿住房两套、门面房一间、车位一个及其他补偿费用。然而,房子盖起来了,也住进去了,调解确定的应给付陈某一家的门面房和车位却迟迟未履行,陈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时,执行法官原以为这是个简单的案件,能够快速执行到位,第二天到现场一看才发现情况比想象更复杂。由于该公司在开发设计时未考虑补偿的门面房实际情况,导致在建设完工后无法为陈某给付位置明确、面积固定的门面房。标的物的不明确导致执行工作陷入了困境,陈某为此十分生气,情绪激动,言语中全是对该公司的不满。鉴于此,执行法官“老白”便邀请了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参与案件处理,可无论如何沟通,双方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第一次的调解无果而终。一次、两次、三次……历经两个多月,“老白”先后进行了五次调解,收集各种材料20余份……
一次次说理陈情,一次次“失败而归”,但“老白”没有放弃,他心中始终惦记着双方当事人。不管是在外出执行的路上,还是回到办公室,他都会反复琢磨。终于在第五次调解时迎来了希望,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得以妥善了结。
结案那天,“老白”望着窗外,眉头舒展,一块压在他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对他而言,没有什么能比化解群众纠纷更让他有成就感。
(撰稿: 刘力搏)
(来源:安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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