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白河法院巧用执行担保,敦促被执行人当场履行部分义务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顺利化解执行难题。
据了解,郑某拖欠梁某劳务费17万余元,又向梁某借款15万元,一直未偿还。梁某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后,郑某也未按期给付,梁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郑某既不履行义务,也不报告财产,法院依法对郑某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采取冻结措施,多次电话联系郑某,郑某均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多次推迟回白河与梁某协商的时间。承办法官多次释理说法,郑某某最终于2月9日返回白河。
随后,申请执行人梁某与被执行人郑某如约来到法院,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和解,但被执行人郑某对自己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仍未认识到错误,并且态度强硬,不积极配合履行,法院依法宣布对其司法拘留10日。当宣布拘留后,郑某才转变态度,表示愿配合法院执行,协商和解方案,并积极联系朋友阮某、纪某凑齐了3万元执行款,同时为自己提供担保。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方案。
(撰稿:张晓海)
(来源:安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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