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利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诈骗案。原告张某(男)和被告吴某(女)通过网络交友平台认识,后吴某多次表示要和张某见面约会,张某激动万分。吴某每次都以路费、陪逛费等理由让张某微信转账给她。而吴某每次都在接受转账后以有急事等为由爽约。
一段时间后张某幡然醒悟,通过微信和吴某进行退款协商,吴某同意退还部分赠与款,双方约定于2022年2月14日前退还款项5200元。但是直到2022年11月11日,吴某某仅仅退还了1314元。在张某多次索要后,吴某直接将张某微信拉黑。
平利法院受理案件后,积极与吴某进行联系,经过调解说理,吴某自愿将下余的3886元退还给张某,案件得以调解处理。
法官提醒: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恋爱”中男女互发红包、转账、赠送物品的情形。但有些不法之人利用一些网络交友APP借“恋爱”之名,行敛财之事。在诸多此类事件中,一些受害者会顾及面子,自认倒霉,不予追究。并且此类案件的审理在财物认定上极其复杂,有涉及特殊关系的赠与,也有可能涉及借款、共同花费等因素,导致证据不足,审理困难重重。法官在此提醒:网恋有风险,赠与需谨慎。
(撰稿:李轩 邹媛)
(来源:安康日报)
主办: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电话:0915-3287561 电子信箱:akzfw@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101099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