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墙,一个小院,一场审判,一堂普法课,践行了为群众办实事的诺言。
2月7日,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案件在旬阳市仙河镇观庄社区五组巡回审判。当事村民、群众代表、乡镇村干部等三十余人到场,在“家门口”聆听了一堂普法课。
原告、被告系同村村民。因被告徐某在未与原告协商的情况下私自将沟渠水道改变流向至原告自留地中,原告担心夏季暴雨会导致水沟涨水损害其自留地中的庄稼,于是找被告徐某理论,继而发生口角。徐某在饮酒后又来到原告家中,双方发生冲突,原告夫妻二人受伤。随后,徐某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后因治疗费用双方未达成一致,原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研判该案属于农村常见的民事纠纷,具有典型教育意义,且原告、被告年事已高,为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诉讼,以期达到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社会效果,遂决定在原告、被告所在村组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中,法官围绕争议焦点,组织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引导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
整个巡回审判程序规范、高效流畅,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能当庭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决定休庭,对本案做庭后调解工作。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向在场的村民以案释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引导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村民用法治思维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促进乡风文明。
(撰稿:陈洪钧 栗薇)
(来源:西部法制报 供稿:旬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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