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成功办结一起铁路限高架、防护桩被盗案,首次在审查起诉阶段追赃挽损,并提出该院首份“从业禁止”量刑建议获得法院支持并宣判。
据了解,2022年1月至2月期间,被告人罗某先后雇佣焊工和小工,驾车前往汉中市地区阳安铁路沿线八处地点,将铁路限高架或防护桩切割成短钢轨,再搬运至罗某的皮卡车上,并拉至被告人陈某某的废旧金属收购站予以销赃,共计盗窃铁路钢轨制成的限高架或防护桩十余吨,总计价值人民币三万余元。
在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下,两名被告人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其中一名被告人当场主动向铁路单位退赔人民币二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出示大量证据,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提出合理量刑建议。其中,对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被告人提出了“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对两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制教育,讲述铁路限高架及防护桩被盗后的社会危害性,以及保护铁路国有资产、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性。
日前,经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审理并宣判,检察机关指控的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均被采纳。下一步,安康铁检院将结合案情向站段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
(撰稿:冯冲)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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