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安康市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安康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价格争议纠纷化解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价格争议化解公共服务。
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从四个方面对价格争议纠纷化解工作进行了规范。在完善协调配合方面,要畅通价格争议多元解纷通道,鼓励涉民生领域案件通过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妥善化解;在规范诉调对接方面,对具备调解条件的价格争议纠纷,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调解平台诉前委派的方式,交由发改部门或下设的价格认定机构进行调解;在提升化解质效方面,要丰富纠纷化解方式,提高调解工作效率,鼓励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工作;在强化保障宣传方面,要建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作,积极研究改进举措,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陈洪钧 黄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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