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陕西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诉紫阳县自然资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周兴安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王琪轩担任审判长,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安康市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紫阳县自然资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由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诉前程序,因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仍不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诉前检察机关将此案移送安康铁检院审查起诉。
案件受理后,周兴安作为承办检察官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反复研判案情,逐一审核证据,针对案件证据存在的问题,向诉前检察机关提出多条证据补强意见,以夯实证据链条。同时前往案发现场实地查看,进行亲历性审查,客观真实地掌握现场情况。
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 ,并就起诉书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围绕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被告的监督管理职责以及被告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客观全面地示证、质证、发表庭审意见。在法庭辩论中,被告紫阳县自然资源局表示对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及证据无异议。法院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双方发表的意见,决定评议后择期宣判。
安康铁检院积极能动履职,此次庭审让公众更深入地了解了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更清醒地认识到保护土地资源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需要切实担起法定职责,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以积极全面合法的履职行为促进土地资源保护。(罗菁 张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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