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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公开审理以案说法预防电信诈骗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07 18:05

7月4日,由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贾某某、李某等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在被害人所在单位安康机务段公开审理,现场共有铁路职工二百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2年1月,被告人王某、李某、贾某某,明知是信息网络犯罪的非法资金,而出售李某本人五张银行卡作为一级卡,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共计进账925610.9元,其中涉及被害人黄某某、谢某等被诈骗资金共计39823.85元;出售贾某某本人两张银行卡作为一级卡,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共计进账436953.27元,其中涉及被害人张某某、曾某某等被诈骗资金共计55528元。

法庭上,法院经过庭审后当庭作出判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全部被采纳,被告人王某、李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被告人贾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针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安康铁检检察官现场以案说法,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法治宣传活动,针对刷单诈骗、贷款诈骗、投资理财、涉疫诈骗等新型电信诈骗手段进行讲解,提醒广大铁路职工不轻信、不转账、不上当,认真学习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提高防范意识,远离诈骗陷阱,全力维护铁路的安全稳定,受到铁路干部职工的热烈欢迎。(刘剑平 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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