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打击非法与保护合法并重、刑事执法与行政执行相互衔接,形成了局党委统一领导,治安、环食药部门牵头实施,警种部门及县分局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打击整治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全市公安机关紧盯秦岭、汉江流域等重点区域,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地段,持续深化“湖长+警长”制,创新“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打击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五乱”问题,通过坚持“公私结合、专群结合”,全方位、多角度摸排线索,深度经营,集中收网,先后侦办了一批案件,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整治了一批生态乱象。
严厉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全市公安机关抓住每年冬春季节是捕杀、食用野生动物“旺季”这一时机,开展破案攻坚。市县联动,各警种合成作战,坚持大案牵引,强化小案支撑,集中侦办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安康打击质效位居全省前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环食药大队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突出集体。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全市公安机关持续聚焦重点水域、渔具销售等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主动作为,精心谋划,全面开展“长江禁渔”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侦办非法捕捞案件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查获非法捕捞器具156件,对非法捕捞形成了强大震慑,达到了“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的打击整治效果。
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违法犯罪。重点打击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宁陕、旬阳、汉阴先后侦办了一批乱伐林木案件,惩治了一批犯罪分子。(周瑞儒 孙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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