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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对象无视法律法规 半年内又因赌博“罪上加罪”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1-04-09 16:49

社区矫正对象魏某还剩3天就将解除社区矫正,却在矫正期内不严格要求自己,任性参与赌博,被汉滨区司法局依法向汉滨区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4月6日,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裁定,撤销魏某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2020年11月16日,魏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新疆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因魏某家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吉河镇,因此其申请将执行地变更为汉滨区司法局。通过调查,魏某符合变更执行地的条件。12月17日,魏某的执行地变更为汉滨区司法局吉河司法所。

2021年3月23日,汉滨区社区矫正中心在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日巡查工作时发现魏某定位手机关机无发联系,便指派吉河司法所对魏某定位手机关机的情况进行调查。吉河司法所立即派员到魏某家中调查,通过向其家属了解得知,魏某因参与赌博被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查获,于23日凌晨通知家属魏某被行政拘留。

司法所在收集家属证据之后,向汉滨区社区矫正中心汇报该情况,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员开展证据收集。通过调查发现,魏某因多次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其参与赌博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属情节严重,被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汉滨区司法局在核实相关证据后,认为魏某不思悔改,在缓刑考验期内参与赌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被行政处罚。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一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一款五项之规定,应提出撤销缓刑建议。3月25日,汉滨区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四十六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向汉滨区人民法院提交撤销缓刑建议书,并抄送原判法院和汉滨区人民检察院。经汉滨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汉滨区司法局的撤销缓刑建议被采纳,法院依法裁定撤销魏某缓刑四个月的执行,对魏某收监执行原判拘役四个月。

社区矫正作为国家刑事执行制度,其权威不容藐视。魏某作为社区矫正对象,不珍惜与家人团聚的美好生活时光,不珍惜国家给予其从宽处理的机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工作人员的教育帮扶,痴迷赌博,最终自尝恶果。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都要引以为戒,珍惜矫正机会,常怀感恩之心,做到思想与行动相统一,自觉接受监督管理规定。胡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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