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皋一名驾驶员大白天喝醉了酒,骑着摩托车到派出所办事,结果被办事民警慧眼识破,逮了个正着……
2021年3月15日,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主中队接官元派出所移交行政案件称,在官元镇街道有一个驾驶摩托车的驾驶员在官元派出所办事疑似酒驾。经了解,在岚皋县官元镇派出所门口停放了一辆摩托车影响了交通,经民警询问,停放的摩托车是周某发驾驶的,此时他正在派出所为自己的孙儿补办身份证。民警在和周某发交谈的过程中,闻到他身上散发着一股酒味,民警敏锐觉察到,周某发可能涉嫌饮酒后驾驶摩托车。民警立即控制当事人,同时通知交警大队民主中队对周某发的酒驾行为进行取证。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周某发体内酒精含量为26毫克/100毫升,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经民警询问,周某发陈述,他和他孙子早上从官元镇龙洞村到官元镇派出所办事,中午在街上吃饭的时候喝了一小瓶白酒,喝完酒后就驾驶摩托车到了官元派出所,没想到直接被发现喝了酒驾驶摩托车。在随后对周某发的摩托车进行查询中民警发现他驾驶的陕GJS***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竟然手续也不齐全,车辆既没有买保险也没有检验。
民警对周某发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酒驾及车辆手续不齐全的危害性,并根据相关法规对周某发饮酒后驾驶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且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5分,且合并处罚款1440元。(翁玲 金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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