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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矛盾调解“四步走” 倾情化解促和谐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1-03-25 17:50

“来所长,我今天来还是想请你们帮我调解一下,上次是老弟兄的老宅基地纠纷,今天是我大儿子不养活我的事……2月19日,辖区70岁的老人刘某来到司法所诉说着自己困难处境和家庭矛盾纠纷。

“不着急,您先喝口水,慢慢说,一定据实说,说的详细点……”司法所所长来宝艳为其端上一杯热茶,一边安抚好老人的情绪,一边引导其配合进入规范的调解程序,同时做好记录。

尽管是琐碎的家庭矛盾纠纷,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事。石梯司法所时刻牢记人民调解是维护基层平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中积极探索,通过“精准摸底”“定向宣传”“依法调解”“回访巩固”四步走,实现精准发力,靶向施治,有力有效的解了辖区家庭矛盾纠纷,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注入强力动能。

 

厘清矛盾根源,做好精准摸底

石梯司法所围绕“三个必须”走访,迅速深入村组进行调查了解。一是对刘某的两个赡养义务人进行了走访,深入了解到该户前期涉及到房产、土地以及征地赔偿款划分等问题,对产生本次家庭矛盾纠纷的关键点进行详细了解记录,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达到朔本求源效果。二是刘某邻居、亲戚进行走访,扩面增量掌握具体事实,与纠纷当事人反映情况进行补充论证,科学分析。三是对村干部进行走访,就已了解到的内容进行核实求证,同步做好案情集中研判分析,进一步明晰调解方向,形成初步调解方案。

强化正确引导,以案释法明理

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前期对该户摸底掌握的情况,迅速在司法所建立的家庭矛盾纠纷“案例智库”进行搜索,找到类似实际案例,并再次深入户下开展谈心谈话。在以案释法中宣传好《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直击要害,入脑入心;在谈心谈话中通过法律、政策、道德等多角度、多维度对案件进行分析引导,对于纠纷当事人存在的错误观点予以批评纠正,对于正确的做法给予肯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厌其烦的为当事人梳理解析法律关系,引导纠纷当事人遵纪守法,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为下一步“面对面”调解奠定坚实基础。


依法调解疏导,化解干戈言和

3月16日,司法所组织三方当事人和村组干部在司法所调解室开展调解。调解初始,关于赡养问题、关于财产分配问题,纠纷当事人仍然各执己见,争论不止。所长来宝艳知道调解开始难免会出现此种情况,但她胸有成竹,她对前期谈心谈话以案释法和摸底调查制定的方案很有信心。先“面对面敞气”让各方一吐为快,然后“背对背通气”与各方当事人分别再做一次谈话明理,然后再组织集中调解。集中调解和分别谈话中,来宝艳严谨严肃做好法律政策讲解,及时纠偏纠错,对各方诉求及争议焦点进行现场明晰和梳理,对老人过分诉求予以劝导,对子女不履行义务苗头予以指正。

当日,三方当事人在司法所及村干部调解下自愿达成协议:刘某由两个儿子轮流赡养,住院花费各半承担并轮流护理,去世后由二儿子安葬,老房及地基兄弟各半分割、提留承包地待刘某不再耕种时兄弟二人各半,征地拆迁补偿款优先由老人支配使用,余额兄弟各半处理。

定期开展回访,巩固调解成果

3月22日,石梯司法所安排专人深入双村村刘某家中进行回访,了解到各方均履行调解协议。为切实提高家庭矛盾纠纷调解质量,巩固矛盾纠纷调解成果,石梯司法所建立家庭矛盾纠纷“一案一访”回访工作制度,一是按照“一周、一月、一季度一次”“三个一”的家庭矛盾纠纷回访制,扎实做好三次以上定期回访,认真查看矛盾纠纷的调处是否得当,当事人双方是否满意;二是做到“一案一访一记录”,根据案件需要和工作实际情况,采取入户走访、电话以及微信便捷联系等方式进行回访,及时发现新问题,掌握当事人思想新动态,督促履行协议,确保调解工作成果稳固。三是积极对待纠纷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工作思路。

近年来,石梯司法所通过家庭矛盾纠纷“四步走”模式,有效解维护了镇域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增强了群众法制观念,弘扬了“诚孝俭勤和”的新民风,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实际成效使“有法可依、遇事找法”逐渐深入群众心中,有力推进了法治建设进程,为法治乡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今年以来通过“四步走”模式,该所成功调解辖区家庭矛盾纠纷4件。( 田鑫 来宝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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