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白河县紧紧围绕关键环节、重要方面建规范、严要求、提能力、促实效,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向纵深开展。
行动中,该县在全面摸排线索的基础上,明确摸排方式,重点排查把持基层政权、插手项目工程、操控“黄赌毒”、欺行霸市、为恶乡里、放高利贷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实行归口管理,统一第一时间汇总,“扫黑办”拟定核查意见、呈报主要领导批示后,向指定单位下发核查督办单进行交办。责任单位接到督办单之日起,10日内反馈核查情况,并在查结前每周汇报进展情况。对查实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由“扫黑办”统筹交办指定单位管辖,落实“一线索一方案”,对涉黑案件严格按照“四个特征”逐一调查取证,查清认定犯罪事实;对涉恶案件加强串并案,深挖细查,打透打实,除恶务尽,对涉霸案件快侦快破,形成强力震慑。
同时,该县注重协作配合。凡是办案单位提出的协助调查取证、手段使用、人员抓捕等需求,所涉单位和民警均无条件予以支持,打好整体仗、合成战,形成工作合力;法制部门同步上案、提前介入,落实专案专人,全程指导、服务侦查办案,主动加强与检、法部门的沟通协商,及时通报情况;严守警务秘密,严格依法调查取证,严禁跑风漏气、徇私枉法,如实记录、报告无关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情况。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从严问责惩处。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坚持“谁核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凡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核查不力,作出查否的核查结论,被上级复查查实的,实行责任倒查,从严追究责任。
截至目前,该县共摸排有价值线索60余条,立案侦查涉恶类案件23起,破获2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4人,逮捕23人,移送起诉12案32人,打掉涉恶团伙2个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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