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汉滨区人民法院恒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渗水引发的邻里纠纷。承办法官坚持把调解贯穿案件始终,在每一个环节做细做实调解工作,以“小案不小办”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给付赔偿款。
赵某与王某系邻居关系,由于王某的房屋露台出现排水不畅,造成赵某家中房屋渗水并浸泡家装,受到了严重损失,赵某将情况反馈给物业公司和邻居王某,并提出赔偿事宜,物业公司和王某均不愿承担责任。无奈之下,赵某起诉到法庭,要求赔偿漏水的全部财产损失及各项费用。
恒口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了解情况,听取诉求。案件审理过程中,赵某申请追加开发商为被告。为全面掌握案情、查明事实、确保裁判公正,承办法官组织赵某、王某和物业公司人员、开发商公司人员前往房屋实地查看并现场调解。经勘查发现,原来王某私自改动了房屋露台的排水,露台杂物又将排水孔堵塞,进而导致堵水渗水。
勘查结束后,考虑到当事人系邻居关系,且泡水部分如不及时修复,可能会加大损失,由小案引发大案。秉承着既要解决纠纷,又要维持邻里关系的原则,恒口法庭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多轮协商及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王某现场支付了原告赵某的相关损失及修复费用,赵某也撤回了对物业公司、开发商的诉讼,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既有利于家庭幸福,又有利于社会稳定。群众有所呼,司法有所应。汉滨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为百姓提供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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