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是什么?
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和公序良俗要求,推动社会进步的行为。
市民应该怎么做?
维护公共场所秩序
(一)着装整洁得体,言行举止文明;
(二)等候服务依次排队,文明礼让;
(三)乘坐电梯时先下后上,上下楼梯或通过天桥、人行横道、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时靠右侧通行;
(四)不得占用、阻断、损坏盲道;
(五)在公共场所内不得随意大声喧哗、干扰他人,不得
随意躺卧坐椅;
(六)文明观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公共文体活动,服从现场管理;
(七)文明开展庆典、营销等户外活动,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八)遇突发事件,服从指挥,配合应急处置,不聚集,不围观;
(九)其他维护公共秩序文明的行为规范。
爱护公共环境
(一)维护公共场所干净整洁,爱护和合理使用公共环境卫生设施;
(二)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不得随意丢弃瓜果皮、包装物、纸屑、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
(三)不得在露天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四)未经批准,不得张贴(喷涂)广告、悬挂宣传品;
(五)不得在城市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设备、路面和树木等处涂写、刻画、喷涂等;
(六)爱护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得随意采摘花果、攀折树木、踩踏草坪,不得占用、开垦公共绿地;
(七)自觉遵守有关控制吸烟的规定,不得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吸烟的场所内吸烟;
(八)自觉履行传染病防治有关义务,主动配合执行预防、控制、检验检疫、隔离治疗等应急措施,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科学佩戴口罩;
(九)其他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规范。
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一)节约水、电、气等资源;
(二)低碳出行,优先选择
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非机动车出行;
(三)积极参与垃圾减量和科学分类投放活动;
(四)不得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
(五)爱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其他维护生态环境的行为规范。
文明出行
(一)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得乱穿马路,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浏览手持电子设备;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二)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三)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四)遇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
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五)驾驶和乘坐机动车时,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时,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六)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临时停放车辆,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七)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自觉排队,有序上下,主动为老人、小孩、孕妇等有需要的乘客让座;不得妨碍司机安全驾驶;
(八)公交车、出租车和网约车等营运客车驾驶员应当模范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待客、规范服务,不得甩客、欺客和拒载;
(九)文明使用、规范停放公共自行车等共享交通工具;
(十)其他维护交通文明的行为规范。
维护城乡社区文明
(一)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二)邻里和睦、团结互助,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
(三)倡导文明乡风,维护城乡良俗,自觉移风易俗,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远离封建迷信及其他低俗活动;
(四)装修装饰、文化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遵守环境噪声管理规定,不得影响他人;
(五)文明饲养宠物。携带宠物外出,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即时清理动物粪便;
(六)不得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
(七)不得违法在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的屋顶、阳台外和窗外吊挂、晾晒或者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
(八)不得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公用通道,不得违规接拉电线、网线等;
(九)遵守电动车停放充电规定,不得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十)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不得在楼顶、楼道等共有部分擅自栽种或者堆放杂物;
(十一)文明祭祀,不得违反规定焚烧、抛撒、放置丧葬祭奠物品;
(十二)其他维护城乡社区文明的行为规范。
文明旅游
(一)尊重当地历史文化
风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
(二)服从景区景点管理,爱护景区景点公共设施;
(三)爱护革命旧址、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文化资源,不得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
(四)其他维护旅游文明的行为规范。
文明就医
(一)遵守诊疗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
(二)尊重医务人员和医学规律,不得扰乱正常医疗秩序;
(三)通过合法途径,有序、文明、理性处理医患矛盾和
解决医疗纠纷;
(四)其他维护医疗秩序文明的行为规范。
校园文明建设
(一)坚持立德树人、尊师重教,树立优良校风、教风、学风;
(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绿色教育、安全教育,促进文明行为习惯养成;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防止校园欺凌,建设平安校园;
(四)其他维护校园文明的行为规范。
维护网络文明
(一)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破坏网络秩序;
(二)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
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网络暴力行为;
(三)传播先进文化,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
(四)尊重自主创新,保护他人知识产权;
(五)其他维护网络文明的行为规范。
主办: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电话:0915-3287561 电子信箱:akzfw@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101099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