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是汉江流入安康市的第一站。境内流长58.5km,流域面积1051平方公里,有大小河流沟溪456条、一级支流22条,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地。近年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持续推动汉江生态保护走深走实,全力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突出“一体化” 紧盯重点融合治理
石泉县检察院融入中心大局一体谋划,聚焦安康市委“提速建设安康汉江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战略定位和石泉县委巩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成果部署,主动向县委、县人大请示报告工作,提请县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的决定》,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检察履职、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的汉江保护大格局;融通“四大检察”一体推进,建立“四大检察”办案信息共享、内部线索移送、监督措施联动等机制,组建生态环境检察办案团队,办理各类涉汉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96起,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督促整治破坏水源地生态11处,清理被污染、非法占用河道16公里,增殖放流鱼苗1000余公斤;融合“三有”争创一体带动,将汉江生态保护作为落实省院“三个一”工作思路、深化“三有”争创的具体行动,扎实开展“山清”“水秀”“天蓝”“地绿”“人和”专项行动,提档升级“十美石泉·五彩检察”工作品牌。该院办理的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不足公益诉讼案获水利部肯定、汉江浮渣破坏水源地生态案被中央政法委官网报道。
下活“一盘棋” 聚焦难点协同治理
石泉县检察院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机制3项,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联合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及沿江镇村开展巡河12次,摸排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问题线索18条,成案15件;注重标本兼治,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水执法监管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督促相关单位堵塞漏洞;“治表”更“治里”,坚持以点促面,推动相关部门出台《关于河道砂石资源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等行业管理制度4个;“治点”更“治面”,扩大“朋友圈”,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赵明翠等代表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现场监督办案、参与检察建议办理“回头看”,深化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工作机制,借力人大监督和政协协商共促汉江保护;结合“三下五联七宣”工作机制,向群众、企业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建成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社会各界参观学习2000余人次。微电影《一江清水》获评第六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最佳人气奖。
延伸“一条链” 对准焦点系统治理
石泉县检察院“点”上发力,创新“1244”工作法,把一个汉江干流、两个水源地、四个汉江流经区域、四个汉江重点支流作为主要保护对象,借助排污许可监测平台和卫星遥感影像系统信息比对,重点对县内汉江各支流加强源头保护;“线”上延伸,围绕群众关切,重点办理了矿区开采破坏水源地案、高速路施工毁林案等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业部门整治非法毁林、河道内违规种植高秆农作物等乱点乱象,以法治之力绘就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优美画卷;“面”上突破,注重数字赋能,构建“污水处理设施不规范运行破坏水质类案监督模型”,全市运用该模型办理案件76件,督促推动22个镇(办)完成污水处理设备整改,27处污水处理设施完成登记管理,7处污水直排点完成整治,48家违规排污企业和221家污水处理厂(站)整章建制、规范运行,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和安康境内汉江水质常年稳定在国家Ⅱ类标准作出了贡献。该模型也荣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三等奖。
汉江生态保护永远在路上。下一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纵向联动和横向协同,有效凝聚各方合力同奏汉江保护“交响乐”,共绘汉江保护“山水画”,交出汉江保护“优异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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