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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判+普法宣传”,国际禁毒日,安康法院在行动!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06-27 11:03

6月26日,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安康法院通过公开宣判涉毒犯罪,开展禁毒普法宣传等方式,多形式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岚皋法院宣判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6月14日,岚皋县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判决生效,被告人袁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罚金1000元。

2021年,被告人袁某某在种树时发现罂粟幼苗,便将其挖回种于自建房周围,成熟后,袁某某将其风干保存。2022年10月,其子身体长期疼痛(后被确诊癌症),袁某某知道罂粟果熬水可以止疼,也明知种植罂粟违法,仍将其保存的种子播种至一耕地。2023年4月,其子因病去世,袁某某遂不再理会其种植的罂粟,同年5月,经他人举报,公安机关在其种植的耕地查获罂粟900余株。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就其私自种植罂粟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指控,审判长按照法定程序针对犯罪事实认真开展法庭调查,引导控辩双方就罂粟种植数量等焦点问题开展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肃庄重、程序规范合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在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袁某某充分认识到了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当庭忏悔,自愿认罪认罚,法庭也充分考虑了袁某某为缓解其子病痛的初衷、坦白并积极缴纳罚金等情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袁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罚金1000元。

汉阴县法院开展公开庭审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6月25日,汉阴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烟草局走进汉阴中学,开展禁毒公开宣判和普法宣传活动。

法院经审理查明,吴某在明知他人贩卖毒品的情况下,仍帮助其联系买家、收取毒资,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吴某相应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吴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四家单位分别围绕防范毒品危害、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预防校园欺凌、反电信诈骗等主题,为在场的300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场内容丰富的普法教育宣讲。

紫阳县法院开展“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

6月26日,紫阳县法院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总工会、教体科技局、发改局、民政局等多个部门,在县城广场开展“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普法纸杯等形式展开,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危害、常见毒品及如何预防毒品等知识,对于家中的青少年更要做到言传身教,要深刻认识到毒品、麻精药品滥用等对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告诫群众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远离毒品。

镇坪县法院开展“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

6月26日,镇坪县法院与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多个部门及社区禁毒志愿者在政府广场以“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护航无毒青春,共建平安镇坪”为主题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普及禁毒法律法规、现场讲解等方式,让人民群众了解预防药物滥用和远离毒品的重要性,学会辨认毒品,防范毒品的侵害,同时让人民群众了解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并鼓励他们多向身边的亲友宣传禁毒知识。

 “通过你们的宣传讲解,让我知道了如何防范毒品,提高了我的警惕性和毒品防范意识,我觉得非常受用,我要把宣传册拿回家给我的孙子看,让他们多学习这些知识,从小树立防范意识,从娃娃抓起”,参加本次活动的现场群众说道。

宁陕县法院开展“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禁毒宣传活动

6月26日,宁陕县法院组织干警到城关镇城南社区开展以“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禁毒宣传单、宣传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普及什么是毒品、毒品的种类、吸毒的危害以及如何拒绝毒品等知识,并就国家禁毒政策、法律法规知识进行重点讲解,呼吁大家要自觉当好禁毒宣传员,共同营造绿色和谐、健康无毒的社会环境。

此次禁毒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一百余份,解答居民咨询十余人次,有效提高了社区居民对毒品的认识和防范能力,营造了良好的禁毒氛围。

作者:马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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