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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开展“法治护苗”行动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06-20 17:25

“这堂法律课紧贴实际,让我明白了肩上的责任,今后不仅要依法执教,更要教会孩子学会自我保护,预防伤害,安全健康快乐成长。”近日,认真听完法治副园长的专题宣讲后,石泉县朵朵幼儿园幼儿教师余娅丽说。

今年以来,石泉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法治护苗”行动,多角度、宽领域增强广大未成年人及家长、教师等群体法治意识,共筑安全屏障,护佑孩子平安成长。

校园普法优化环境。联合县教体局、妇联、团县委以及公、检、法等政法单位,由法治副校长牵头,组织法官、警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干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全县46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校园法治讲座、法治演讲、模拟法庭等形式,提高师生法治意识,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学习生活环境。截至目前,共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等活动209场次,开展法治讲座406场次,法治主题班会1020课时,模拟法庭15场次,提升了“法治护苗”行动校园影响力。

法律援助维护权益。利用“法治石泉”微信公众号嵌入陕西法律服务网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专科服务。依托团县委、妇联等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吸纳优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热心公益事业的各单位部门法律专业人员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家库和专业援助律师团队。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实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提高办案效率,最大程度为未成年人提供便利。加大“送法进校园”力度,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在培养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的同时,强化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4年前两个季度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1件,办结62件,其中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1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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