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乡里乡亲却因为一起交通事故打人又砸车,5月15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恒口法庭联合高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快速调处了丁某与周某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健康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从调解到赔偿款兑付只用了半天时间,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悉,丁某驾驶轿车与周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擦剐事故,双方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生争议,周某挥拳将丁某面部打伤,又将丁某车辆后视镜及门把手砸坏。公安机关对周某的行为予以治安处罚,后丁某以健康权、财产权受到侵害为由将周某诉至法庭,要求周某赔偿其医疗费以及车辆维修费用。
恒口法庭法官了解案情后,为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充分发挥“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协调作用,主动与当事人所在地村委会及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同志对接,根据案件争议焦点、涉及法律问题指导其前端先行调解该纠纷。在前期调解具备一定基础后,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并邀请调委会同志到恒口法庭人民调解室再次组织调解。调解中法官向双方出示医疗费票据、修理费票据等证据,结合后期治疗事项,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阐释责任承担、赔偿数额等问题,双方分歧逐渐缩小,最终促使该案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得到一次性化解。被告周某当场对自己的冲动行为悔过并诚恳地向丁某道歉,双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束的当天下午原告丁某就领到了周某交来的赔偿款。丁某感激地说道:“还以为我的两个官司会打很久,没想到这么快就给我解决了,谢谢法官!”
这起矛盾纠纷能得到妥善化解,得益于恒口法庭始终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做实诉源治理工作。下一步,恒口法庭将继续以能动司法助推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优势作用,精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撰稿:章进坤)
(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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