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瀛湖法庭前往大竹园镇,通过“法官+特邀调解员”模式,成功调处一起茶叶欠款纠纷。
2023年4月16日,张某在刘某处购买茶叶76斤,总价款6000元,因未付现款,张某向刘某出具了一份欠条。几个月后,刘某催促张某支付茶叶款,张某以茶叶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退货,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刘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支付茶叶款。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张某坚持茶叶质量存在问题,不愿支付茶叶款。为从源头化解矛盾,规范茶叶市场秩序,承办法官邀请张某所在村委会调解员、驻村工作队一起来到张某家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现场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和特邀调解员一边和张某拉家常,了解张某的家庭情况,一边向张某讲解法律规定,既然张某在刘某处购买了茶叶,也出具了欠条,就应当履行付款义务。如果张某认为茶叶存在质量问题,应该在交易时提出来,在几个月后要求退货缺乏法律依据。承办法官和特邀调解员通过说法、说理、说情的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签订了调解协议。
(撰稿:孙元皓)
(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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