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近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安康法院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司法服务保障的措施》,明确全市两级法院服务保障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措施。
2023年,安康中院围绕服务保障全省“三个年”活动出台29条举措。今年,安康中院立足法院工作实际,聚焦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切实回应企业在产权保护、矛盾纠纷化解、善意文明执行、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司法需求,提出切口更小、针对性更强的保障举措。措施包括在两级法院开展“法官联企、法治赋能”专项行动、依法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利、深化涉企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助推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治理、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大格局、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推行“三预告五区分”涉企善意文明执行工作机制、积极制发“一书一报一函”助推社会治理、创新宣传模式防范涉企法律风险等。
安康中院将针对措施内容,逐项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事项上;严格落实领导包联责任,紧盯目标任务,汇聚工作合力,为加快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贡献法院力量。
(撰稿:陈洪钧 李涛)
(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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