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一男子酒后拒绝朋友安排的代驾,执意驾车,酿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3月26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2024年3月的一天晚上,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朋友贴心为其叫来代驾,却遭到其果断拒绝,而后自行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安康市高新区某路段,酒精上头,迷糊中车辆方向偏离,撞上道路另一端骑电动车的被害人胡某某,胡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民警处警发现张某某涉嫌酒驾,经鉴定张某某血液乙醇含量已达严重醉酒程度。
检察官温馨提示:“酒是迷魂汤,动车必遭殃”,酒后驾车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不仅给无辜受害者及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和伤害,酒驾肇事者本人也会为此遭受沉重的民事赔偿责任和严厉的刑罚制裁,实在是害人害己。因此,拒绝酒驾,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主办: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电话:0915-3287561 电子信箱:akzfw@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101099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