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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白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汉江保护守护“水色白河”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3-12-11 17:25

“晴山看不厌,流水趣何长”。山与水的相逢赋予了白河山水相间的地貌,素有秦头楚尾之称的白河县,汉江从这里出陕入鄂,县内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4条河流汇入汉江。青山环绕、碧水蓝天是“水色白河”的真实写照,守护一方水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一直以来,白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汉江生态保护,以公益诉讼为抓手,以“四个强化”的思路,把汉江生态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政治自觉,做到守土负责

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打造“六护”(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食药安全、国有资产、英烈荣光、公共安全等)守护“水色白河”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把汉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先后制定了《开展汉江白河段等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生态检察汉江行”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干警把县域内汉江干流及支流作为重点线索摸排,做到有案必查、有案必办,切实打赢汉江生态保护攻坚战。

强化法治自觉,形成履职合力

积极争取县委支持下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形成合力,增强公益诉讼工作效果,与县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联动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与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白河县“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协作机制。主动与郧西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两院会签了《关于建立跨区域汉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对两地线索共享、办案协作范围、机制建设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意见》的出台,对两院协作配合,及时发现和打击跨区域破坏汉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起到积极作用。近年来,共联合县水利部门开展现场监督检查8次,座谈2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强化检察自觉,注重工作实效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共围绕汉江生态环境保护办理诉前检察建议案件350余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4件,法院均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清除了316国道、县域内汉江及支流河道沿线倾倒、堆放的废品、生活垃圾和工程渣土77处,铲除在河道内种植高秆作物4处,整修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现象30处,迁建饮用水源地养猪场2个,督促治理涉矿企业3家、非法采石点9处,迁移多处粪便直排河道的农村畜禽养殖点。办理汉江沿线违法堆放工程渣土破坏生态环境案入选陕西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在湖北省十堰市及陕西省商洛市、安康市召开的陕、鄂、豫检察机关服务南水北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上,保护汉江生态环境经验及案例均被选入会议资料汇编在会议上交流。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白河县检察院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以营造保护汉江的浓厚氛围。将办理的一起某行政机关对相关施工方在汉江河道倾倒、堆放工程渣土未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拍摄为专题宣传片,在安康电视台播放,随后陕西省电视台也对该案件进行了采访报道。“开展公益诉讼 助力生态保护”“污水染河道 检察建议还清流”“陕西白河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活动”等宣传稿件先后被西部法制报、法制网、陕西检察网等媒体刊登。保护生态环境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守护好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守护好白河青山绿水,守护好人民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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