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帮我要回欠款,耽误你们过节休息,辛苦你们了!”9月30日17时许,在执行完结一起执行案件后,执行申请人对执行法官感激地说道。
据悉,2021年邱某某委托平利县某装饰公司装修房屋,并欠下装修款9.6万余元,虽然出具了欠条,但欠款到期后,邱某某仍拒不支付。该纠纷经一审判决由被告邱某某支付装饰公司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0万元,邱某某不服一审判决遂上诉于安康中院,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年,该装饰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平利法院执行局调查、走访后得知,被执行人常年在外,经多次电话沟通,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执行局遂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相应的强制措施,后经征询申请执行人意见,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9月30日,正值“十一”长假第一天,执行局法官便接到了申请执行人线索举报,称被执行人邱某某从外地返平过节,得知情况后,执行法官暂缓节假日外出安排,立即向局领导汇报情况,并及时组织执行干警展开突击执行行动。通过派出所协助,执行局在兴隆至平利县的途中成功将驾驶奔驰车辆的邱某某拦截,将其驾驶的车辆予以扣押,对其逃避执行行为予以罚款1000元。通过承办法官数小时的耐心劝导及释法明理,邱某某缴纳罚款,主动承认错误,履行案件款40000元,并就余下欠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平利法院依法解除了对其车辆的扣押,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平利法院开展突击执行行动以来,始终秉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加大执行力度,积极采取措施,严厉惩戒抗拒、规避执行等行为,采取拘留措施16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37人次,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撰稿:程斯柱 汪靖)
(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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