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陕法院筒车湾法庭会同筒车湾镇政府、镇司法所、村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山林股份分配问题引发两兄弟大打出手而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协议达成后双方当场履行并握手言和。
村民王某与王某某本系同胞兄弟,因山林股权分配引发矛盾,2023年7月中旬,村调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分歧较大未达成调解合意后双方又发生争吵并引发肢体冲突,致王某某受伤并住院治疗。后王某某找到该村村委会,就人身损害赔偿问题要求给予解决,村委会及时将此情况和当地镇政府、司法所和筒车湾法庭进行了沟通。法庭在了解到情况后,考虑到此类纠纷通过调解方式化解既能减轻当事人诉累,更能弥补兄弟之间的嫌隙,遂决定利用诉源治理工作机制进行诉前调解处理。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诉求,法官现场进行了充分的释法明理,镇政府分管领导、司法所和村调委会工作人员从情理方面进行了劝说和思想疏导。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赔偿王某某因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交通费共计6.5万元;王某分别于2023年9月11日向王某某支付5万元、2024年2月8日前支付剩余的1.5万元;王某与王某某母亲生前遗留的山林股份全部归王某所有。至此,兄弟二人的矛盾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倾心用情的工作作风交口称赞,使双方的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宁陕法院认真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协同基层组织调处矛盾纠纷,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促进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以实际行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于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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