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帮我们要到了欠款。”8月18日,村民代表刘某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法院老县法庭干警手中。
某医药公司2017年在老县镇老县村、大营盘村、万福山村,流转村民承包经营土地共1100亩,进行中药材种植,约定每亩土地每年流转费300至500元不等,流转费每年一付。因种植药材市场经济效益不佳,2021年,该公司放弃种植,并解除土地流转协议,但尚欠三村183户村民土地流转费用19万余元未支付,村民多次讨要未果,欲诉至平利县法院。
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平利县法院能动履职,通过“1+5”老县团队,搭建“多力联调”平台,积极联合老县司法所、三村村委会及部分村民代表,带队到该医药公司开展诉前纠纷化解。通过群策群力,释法明理,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8月10日,该医药公司将土地流转费19万余元全部兑付。
纠纷的解决是平利县法院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例证。
为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平利县法院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和专业解纷优势,推行“1+5”团队机制。“1”即一名党组成员或审判委员会委员;“5”即5名干警,包括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负责人。6人组成一个“1+5”团队,也是一个“微法庭”。平利县法院充分利用有限的人员资源,通过责任领导带头、部门领导协调、各领域合理搭配,提升服务效能。全院12个“1+5”团队分别包抓11个镇和1个工业园区。与此同时,平利县法院与行政机关、专业调解组织积极衔接沟通,共同做好预防矛盾纠纷、共享矛盾信息、开展诉前化解、加强矛盾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将矛盾纠纷终结于始发。
某资金互助协会与刘某、袁某因借款产生纠纷,欲诉至平利县法院。该院立案庭了解事件缘由,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移送诉前调解程序。承办法官联合“1+5”城关团队进行问题研判,及时联系城关司法所、白果社区为矛盾双方搭建对话平台,诉前委派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各方调解力量齐发力,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两起矛盾纠纷以“花钱少,效率高”的方式被成功化解。
通过整合辖区治理资源,平利县形成了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社治办和各村调委会联动格局,积极探索“庭所共建”合作机制,形成基层人民法庭与司法所联动联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模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诉前。
(撰稿:陈洪钧 张婷)
(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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