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市段家河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因身体旧疾复发,卧病在床,无法参加司法所每月开展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得知这一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对其进行“上门服务”,将法治教育送到李某家门口。
“最近几天腿还疼不?生活有啥困难吗?”来到李某家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其近日身体恢复情况及最近家庭生活情况,勉励他以积极阳光的心态面对生活、克服困难。紧接着向他宣讲了《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其所犯罪行,讲解常见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和预防知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深刻领悟法治思想,主动学法、自觉守法、增强法治意识,改过自新,积极争做有用之才。通过一系列宣讲、交流,社区矫正对象李某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积极改造,不再违法犯罪。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情况,段家河司法所及时转变工作方法,秉承宽严相济、融情于法的矫正理念,坚持规范化执法和人性化关怀并重,通过人性化的关怀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理解和尊重。
社区矫正是一项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适应社会并回归社会的重要工作,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健康发展。为增强社区矫正教育效果,下一步,段家河司法所将应势而为,创新转变社区矫正传统管理模式,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考虑社区矫正对象实际情况,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更多的温暖和人文关怀,促使社区矫正对象真正从内心反省自身,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主办: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电话:0915-3287561 电子信箱:akzfw@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101099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