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执行质效,践行司法为民,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三秦锐士2023”系列执行行动,旬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于近日对一名正在举办生日宴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当日,旬阳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的电话,称被执行人刘某某正在旬阳某酒店为其父举办寿宴,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执行局果断采取行动,拟定行动方案,立即奔赴执行现场,将被执行人带回并采取了强制措施。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于2022年经旬阳市人民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刘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某遂向旬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沟通,但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多次到刘某某的住所地和户籍地寻找其下落和财产线索,均一无所获。
在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因前往的现场是被执行人父亲的寿宴,考虑到传统风俗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执行法官遂安排执行干警与法警在外等候,趁刘某某外出购买东西之时,采取行动将刘某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对刘某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但刘某某依然毫无履行之意。鉴于此,旬阳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某作出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决定。
(撰稿:孟凡林)
(来源:安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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