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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司法局推出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十项措施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3-06-08 17:49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三个年”活动部署,市司法局结合工作职能,推出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十项措施,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健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升级优化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实行12348和12345双号并行,设置“专家坐席”,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组织驻场法律服务人员做好“12348中国法网”“陕西法网”的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

二、推进“三班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持续推行“一个中心、两级联动、三班服务”工作机制,每周二为局领导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依托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联动,每周二都有局领导带班、科(股)室负责人值班、法律服务人员坐班,现场解答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咨询,解决群众疑难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更优质、更便捷、更实在的法律服务。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公开公示制、服务承诺制、质量评价制、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及窗口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方便群众办事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将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国家赔偿和发给抚恤金;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赔偿,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主张见义勇为和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五、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残疾人、军人军属、低保、五保、特困户等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简化法律援助审查程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进园区、进厂房活动,零距离为民营企业员工提供法律咨询,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六、推行公证便民服务十项承诺。推行公证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精简办证流程最多跑一次、公证+邮寄服务、首问负责制、延时服务制、“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特殊人群上门服务、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网上预约申办服务、遗嘱保管等公证服务,着力打通公证便民“最后一公里”。

七、创新公证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公证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更新升级,开通微信小程序办证程序,可全流程网上预约、在线咨询、线上申办、远程视频办证等,根据当事人需求,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开通微信公众号即时咨询、预约功能,实行公证书快递送达服务,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八、加强涉企公证服务供给。落实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和最快办结时限的承诺,简化申办公证流程、提高涉企公证服务质效。拓展公证业务领域,对涉企的合同、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保全证据、提存保管等公证服务实行优惠政策,更高效、更经济地服务企业,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九、提供司法鉴定便民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开通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依法减免司法鉴定费用。提供司法鉴定延时服务和邮寄便民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提供司法鉴定暖心服务,对行动不便或家庭条件差的特殊人员免费提供午餐,为残疾人、老年人、行动不便的群众准备轮椅,设置了无障碍通道,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鉴定服务。    

十、做好案件回访,提升服务质量。定期组织对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回访,通过电话回访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访案件质量、访办案效果、访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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