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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司法局“四举措”提升清廉建设实效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3-05-24 17:21

“清廉石泉”建设工作开展以来,石泉县司法局按照县委总体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强化政治学习、清廉阵地、干部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增强干部队伍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提升了工作实效。

强化政治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坚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论述,推动学习成果有效转化,筑牢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根基。坚持以案说纪,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省、市、县纪委监委发布的各类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守底线、知敬畏。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县革命纪念馆、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感悟红色文化,从思想源头上消除不良思想侵蚀,抵御“四风”影响。

打造清廉阵地增强廉政氛围。利用“法治石泉”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定期推送“清廉石泉”建设信息、标语、典型案例、党纪党规,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影响力。在机关、各司法所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清廉建设宣传标语。在机关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循环播放融合法治、廉政、作风建设方面的音视频内容日均达到4小时,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开辟1/3版面增加廉政建设、党纪党规宣传内容。在各镇、各单位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过程中,指导嵌入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将各类普法阵地打造成宣传廉政建设的清廉阵地,不断增强“清廉石泉”建设氛围。

发挥职能作用凝聚清廉力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八五”普法工作推进,主动联合各镇、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开展联合普法宣传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劳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疫情防控知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宣讲暨文艺演出、村民大会、院坝会等时机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充分利用村(居)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基层普法力量,走进乡村庭院、田间地头,普及法律知识和廉政法规,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指引,有效凝聚了清廉力量,在基层社会治理和民主监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抓好队伍建设弘扬清风正气。严格履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要求,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各股所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健全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开设多类型举报平台,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集体讨论、集体研究。利用“司法讲堂”,督促股所负责人带头讲好业务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清廉建设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行使权力的习惯,为全体干部职工扣好“第一颗纽扣”,加上一道“紧箍咒”,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扎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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