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载的商砼车碾压着水点子开进了安康市高新区一个工地现场。
在工地外盯着工程进度的准业主陈先生咂么了一口浓茶,喜笑颜开。
2022年10月,此商业楼盘的开发商将房地产开发工程发包给某公司承建,该公司违规交由李某承包并进场施工。后李某由于无资金垫付以及承包公司工程款拨付问题上与公司发生纠纷,双方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及造价分歧较大,导致该楼盘一度停工,准业主们急的火烧眉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迅速将该案引入诉讼程序,协调双方先行恢复房屋预售,及时启动司法鉴定,固定施工界面后李某管理的原施工班组退场,新施工队进入,工地才得以迅速复工复产。
此案是安康市两级法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安康市两级法院在统筹立案、审判、执行各领域各环节下功夫,擦亮了“营商环境最安康”金字招牌。
府院联动 助力破产企业涅槃重生
暮春时节,安康市岚皋县龙城御景小区内绿草如茵,新建成的楼房错落有致。而在2021年之前,这里还是一片杂草丛生的“烂尾楼”。
“这样一个烂摊子弄到现在这种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超出预期,我们的普通债权和优先债权都得到了保障,非常感谢岚皋法院在这期间的付出和努力。”陕西某房地产经理唐鑫告诉记者。
岚皋县龙爪子旅游开发区原投资商由于资金链断裂,导致开发建设停摆, 2017年开发商向岚皋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同年4月,岚皋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迅速组建破产合议庭指导破产清算管理人核查破产企业财产,处理破产衍生诉讼50余起,裁定确认债权76笔,债权总额1.5亿元,剔除债权1400余万元,通过债权人会议,确定资产处置方案。
岚皋县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在严格评估20余家竞买企业,深入研判后期资产盘活方案后,最终确定由当地国有企业接盘,龙城御景小区商住楼项目得以恢复建设。
该案系安康市首例审结的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通过破产清算,引入新的施工单位,恢复工程续建,成功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多方共赢,如今的龙城御景小区已经成为岚皋县城的新地标。
为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安康市委政法委、市工商联、市司法局联合成立非公有制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与市工商联签署联动工作协议,建立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与中国人民银行安康支行、银保监会安康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安康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市发改委、市司法局联合建立价格争议协商解决机制,推动价格争议的诉前化解。
“我们要求全市法院在办理破产案件中,明确承诺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0天,无产可破等符合简易审理条件的破产案件一般在6个月内办结,以此依法高效推动破产纠纷实质化解,实现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社会多方利益共赢,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企业转型升级。”安康中院副院长范化冬坦言。
善意执行 护航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每月10号都是给厂里1000余名工人发工资的时间,要是公司账户被冻结了,那工人们可要闹开锅了。”安康高新区某电子厂投资人着急地向法官说道。
该电子厂是安康市高新区重点招商企业,是用工和纳税的大户。最近,该电子厂发现其从供货商某科技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遂拒绝按原合同协议金额向供货商付款,引发纠纷,供货商将其告上法庭并申请财产保全,该厂银行账户面临被查封、冻结的风险。
案件承办法官得知后,第一时间启动诉前调解机制。运用“善意执行”理念,在综合分析企业的支付能力后,提出不冻结、不查封账户,法庭督促义务方限期履行付款义务的方案,尽力为双方企业解忧纾困,后经一审判决支持科技公司的诉请。电子厂不服,上诉至安康中院,要求扣除不合格产品的相应货款。
为帮助企业尽快摆脱诉累,二审法官加大了庭前调解力度,从解决实际问题、恢复正常生产、规范企业运营、增强企业活力等角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双方企业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科技公司最终愿意放弃违约金,对付款时间也作出一定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审从受理到结案仅用时19天。
2022年,安康两级法院对438家企业厂房、设备采取活冻活封措施,对80名企业法定代表人临时取消限制高消费措施,对具有挽救价值的被执行企业,及时修复企业信用,尽最大可能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促使其恢复发展。
“要围绕解决企业最关心、反映最强烈、影响发展最迫切的问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好制约企业的发展难题,着力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安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娟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贴心守护 服务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紫阳县富硒茶叶的种植面积达25万亩,开发茶产品40余种,实现综合产值50亿元以上,全县茶叶从业人员超过12万人,茶产业的健康发展关乎茶企发展、茶农增收,是县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
“这个建议书来的真及时,我们之前只知道遇到问题解决问题,忽略了对我们企业所遇问题的分析和预防。”今年4月,紫阳县法院在调解一起劳务用工纠纷中发现,许多茶叶企业未给员工购买保险,员工一旦在务工中受伤,打官司耗时耗力,影响企业发展。针对这种情况,紫阳法院及时向茶企发送司法建议书,提出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帮助企业防范生产经营中涉法涉诉风险。
今年3月,该院在茶叶主产区所在地设立“紫阳富硒茶司法服务中心”,通过定期组织公安、信访、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涉茶纠纷研判会,研究防范对策,总结经验,提出司法建议。组织开展“法官包联SC认证茶企”活动,积极了解企业法律需求,解答法律问题,梳理存在的风险点和纠纷隐患,为紫阳县 113 家紫阳富硒茶企业提供提供“导引式”“把脉式”“问诊式”服务。
紫阳县某茶叶有限公司是该县老牌茶企,为扩大生产经营,该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分别向紫阳县城关镇天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几家银行进行了融资。但因一些不利影响,该公司生产经营受挫,无法按期偿还借款本息。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官考虑茶企进入偿债高峰,强制执行会使茶企面临停产倒闭。承办法官没有简单查封冻结企业资产,而是综合施策,快速深入该公司了解实情,采取“活封”措施,协助企业盘活资产,促使该公司全力投入生产经营,分期履行还款义务。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安康法院推出的一条条务实政策、一项项有力举措,正在助力民营企业爬坡过坎、成长壮大,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更有底气、更具优势、更增信心。
“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三个年’活动以来,全省法院围绕‘三个年’活动要求,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找准司法精准发力的结合点、切入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新理念、创新思路、改进举措,重点突破,全力服务高质量项目推进,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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