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两家法院普法搞得好,我算是把这个秦岭保护条例弄得明明白白的了。”4月26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走进宁陕县城关镇渔湾村,开展 “环境资源法治宣传基层行”主题宣讲活动,安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康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琪轩,宁陕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峰出席活动。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同志应邀参加。
宣讲活动中,安康中院行政庭和安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结合司法办案、涉农维权及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典型案例,联系自身工作实际讲案说法,从村民视角解读《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引导广大群众争做秦岭保护“明白人”。
安康中院行政庭法官介绍说:“我们精选《条例》中的亮点、热点、创新点,以及村民们关心关注、常见常用的内容,避免摆花架子、图形式,运用顺口溜、讲故事这些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才能真正帮助村民们熟悉这本‘保护秦岭的硬框框’”。
杨康波向到场村民倡议,希望生活在秦岭地区的每一个人都要争做守护秦岭的践行者,当好秦岭生态保护的清醒人;争做守护秦岭的推动者,当好秦岭生态保护的先行人;争做守护秦岭的倡导者,当好秦岭生态保护的代言人,共同守护绿美家园和难忘乡愁。
活动中,安康中院和安铁法院法官干警还向现场群众发放了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节约和保护资源,拒绝浪费和污染环境。(王晔 马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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