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委平安办《关于推荐评选2021—2022年度平安陕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87号)文件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经平安陕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推荐4个先进集体和8名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公示期间,安康市平安陕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群众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的材料应该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5—3339616;电子邮箱:375350301@qq.com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55号安康市综治中心
附件:2021—2022年度平安陕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安康市平安陕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2021—2022年度平安陕西建设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
紫阳县委政法委
平利县公安局
旬阳市公安局
汉滨区司法局
二、先进个人
周高超 安康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科长
李 涛 安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张远超 岚皋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张小涛 宁陕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
刘醇兵 白河县综治中心干部
刘 侃 石泉县云雾山派出所所长
胡春艳 镇坪县司法局曙坪司法所所长
胡 兴 汉阴县城关镇社治办主任
主办: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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