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安铁法院联合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活动。针对违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集中整治,并对当日道路交通专项整治中查处的违法驾驶人,采取“严查严处+学习教育”的方式,打出一套有温度的“组合拳”,切实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取得良好成效。
早上8点半,安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海平、法官尤杰一行前往安康市万达广场西南角十字路口,与交警大队大队长艾礼宏、副大队长蔡少峰、周林等交警同志汇合。并设立“教育宣传点”,悬挂横幅、摆放摩托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宣传展板,向查处到的违法驾驶人和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此次活动紧密衔接安康交警中心城市‘五个一律’专项整治活动,针对辖区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在行驶中超速、酒驾、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和交警联合行动,秉承‘宣传引导先行,教育处罚并重’理念,在过去对违法驾驶员采用的‘口头教育+罚款’方式的基础上,将违反交通规则的驾驶员请到摩托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展板前开展案例宣讲,变‘硬处罚’为‘强教育’,这样面对面的查处教育有助于我们共同在道路交通问题中找到‘病根子’,开对‘药方子’,深化溯源治理,降低辖区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频率。”活动现场,石海平介绍说。
“此次活动要坚持‘逢车必查,有违必纠、逢人必宣’的原则,主要对二轮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违法停车、随意变道调头、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切实达到发现一辆、检查一辆、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艾礼宏强调。现场,安铁法院干警配合交警部门执勤民警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由执勤民警开具罚单,告知其违法事由和处罚结果,安铁法院干警引导违法行为人前往宣传板块进行教育和学习,告知其违规上路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并结合摩托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摩托车骑乘人员出行时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摒弃侥幸心理,时刻牢记“安全”两字,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远离交通事故,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共出动法院干警1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劝导50余人。期间共配合交警队查处各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5起。其中证件不符违法上路6起,无证驾驶1起,不文明出行(未携带头盔)8起。有效提高了辖区群众文明行车理念,营造人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交通安全法治氛围,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尤杰陈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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