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下午,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惠生应邀为全市新任县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延安精神再教育培训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作专题辅导。
刘惠生结合新时代检察工作实际,以“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 持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题,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出台背景和重大意义,中央《意见》的内容解读和理解适用,省委、市委贯彻落实的主要举措三个方面进行了辅导,着重阐述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定位、检察职能职责、主要工作任务,解读了中央《意见》赋予新时代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党中央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时代化”。刘惠生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省委《若干措施》,以实际行动深刻回答好检察机关如何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如何服务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如何推进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更高质量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结合专题辅导,刘惠生还宣讲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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