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时节,西安一家旅游公司的经理万帅站在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的山坡上,欣赏着石泉的“沧海桑田”,不禁赞叹:“这里的景色真是太美了。”
明星村的“沧海桑田”景区,已成为石泉县全域旅游的亮丽名片。“沧海桑田”景区的打造,离不开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五彩检察”的倾情助力。
12月15日,石泉县检察院检察长程文亮告诉记者:“石泉县检察院始终和县域旅游战略同频共振,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生态文明、助力全域旅游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打造‘十美石泉·五彩检察’,推动形成山青、水绿、天蓝、地净、人和的‘五彩成果’,全力为‘沧海桑田’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石泉县检察院因地制宜打造“十美石泉·五彩检察”品牌,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石泉县检察院以“山体清洁、山林清幽、山溪清澈、山野清香”为治理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山青”专项行动,积极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警示性预防教育”生态检察理念,依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7件,办理生态环保类公益诉讼案件38件,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常态化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围绕打造“溶洞奇秀、沙滩灵秀、汉江碧秀”目标,石泉县检察院开展“水绿”专项行动,完善“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把一个汉江干流、两个水源地、四个汉江重要支流作为关键区域,持续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生态检察汉江行”等专项活动,办理涉河流、涉水源地案件22件,推进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及水资源治理,达到源清流洁、澄江如练的生态治理成效。
石泉县检察院以“空气清新、天无杂尘、昼见蓝天、夜见星辰”为优化方向,开展“天蓝”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机关的协调合作,联合环保、自然资源、气象管理等部门,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协作机制,融合行政与司法职能,并聘请气象、大气环境监测方面的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力开展扬尘、尾气排放、生活生产类禁燃、烟花爆竹禁放治理等专项监督,办理扬尘污染治理公益诉讼6件,助推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明显增强。
以守护“绿色田园、绿色经济、绿色生活、绿色发展”为目标,石泉县检察院开展“地净”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聚焦侵害国土公益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行为、侵占破坏农用地林地等违法行为、拖欠土地出让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违法行为三个方面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涉土地环境及土地违法使用等公益诉讼案件9件,并积极在耕地污染源头控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古树名木移植管理方面拓展公益诉讼空间,保障土壤质量、防范水土流失、维护生物多样性。
“和谐共生、政清人和、和睦相处、和颜悦色”是石泉县检察人追求的目标。为此,石泉县检察院开展“人和”专项行动,建立“训诫+督促监护令+督促型家庭教育指导”“企业+专家+检察官”“旅游检察”等工作机制,在未成年人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域旅游发展、护航乡村振兴等领域持续发力,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石泉县检察院通过打造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新机制,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呼声、期盼和意见建议,扎实推进诉源治理,集中力量办理“解民困、纾民忧、暖民心”的检察监督案件36件。在开展“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活动中,石泉县检察院先后为群众办实事86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石泉全域旅游贡献了“检察方案”和“检察智慧”。
(撰稿:吕贵民 )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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