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充分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通过设机构、定清单、建哨点、强调度、重执法、优机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权力下放,执法力量下沉,构建“村社区吹哨、执法队报到,镇呼县应、上下联动”的镇级综合行政执法新机制,实现违法线索发现、响应调度、快速处置、监督问效”一张网,有力助推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清单+权责,实现执法法定化
通过建立镇本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部门委托镇实施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推进权责法定化。对自然资源、城镇管理、应急执法、农林水等领域44项行政处罚权,采取委托执法方式交由镇实施;对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农业、林业、民族宗教等领域与镇村发展和社会治理关联密切,镇级又无力承接的38项行政处罚事项,由镇级发挥“哨本彻底解决了镇综合执法机构“执什么”问题。
平台+系统,实现执法融合化
依托321基层治理信息化平台,运用321基层治理划分的4876个社会治理网格和4386名网格员,构筑群众电话举报、网格员上报、站办所监管移交、执法机构全域巡查、12345热线转办和上级交办为一体的全员参与、全域巡查违法线索发现机制,推动从“处置问题”向“发现问题”延伸、从“事后执法”向“前端服务”转变,有效地拓展了执法信息收集渠道和处理效能,将综合执法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运行以来,四个试点镇先后处置自然资源执法案件25起,立案查处15起,纠违制止10起,处罚破坏生态环境案件9起,制止禁渔期非法垂钓捕鱼事件30起。
队伍+培训,实现执法规范化
选优配强镇综合执法机构干部队伍,加大网格员和镇执法人员培训,指导镇综合执法机构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建立部门执法队伍选派人员驻镇协助执法制度,推动执法重心下沉,先后组织开展三次镇综合执法队伍人员全员培训,为符合标准的执法队伍人员更换国家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证件45本,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规范化执法队伍。
督导+制度,实现执法增效化
加强部门执法队伍对镇综合执法机构业务指导与检查交流,组织开展镇综合执法案卷评审和镇与镇之间执法交流,规范镇综合执法机构日常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执法程序,建立“下呼上应、限时处置、联动执法”制度,明确执法“全程留痕”和“可溯管理”管理机制,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以及执法效率低等问题。通过不断探索实践,汉阴县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初见成效,全年出动巡查670次,开展综合执法117起,其中行政处罚64起,行政检查26起,行政强制15起,其他综合执法事项12起,有力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引导作用,受到了群众的一致欢迎。(刘家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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