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全力推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在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下,石泉县检察院主导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镇以辖区为单位对单亲、失孤、残疾等特殊类别及有不良行为、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经济及社交状况进行精准摸排,建立台账,联合共青团、妇联、公安、司法、学校等单位组建帮扶团体,制定一对一帮扶措施。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行为,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工作,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惩处。在办案过程中,总结梳理行业漏洞以及容易诱发犯罪的共性问题时,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酒吧、网吧、宾馆、KTV、烟酒售卖店等可能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诱发未成年人不良嗜好、易发生违法犯罪事件重要场所的监管。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包庇、纵容娱乐场所容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形成强力震慑,铲除易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土壤。在办理涉罪未成年犯罪案件的中,主动开展社会调查,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情况,最大限度地进行教育、感化、挽救。
与此同时,石泉县检察院还结合“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牵头组织公安、教体、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强化对三无食品、趣味低俗的玩具、非法出版物的查处管控以及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的整治,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积极督促教育监管部门和学校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两项制度,全面净化从事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与未成年人接触密切的行业队伍。积极联合民政、妇联、卫健、县团委等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宣传及家庭教育指导,对有问题倾向的学生,加强监管,重点防范,做好犯罪临界预防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石泉县城中小学及较大镇的学校,石泉县检察院建立5个校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成立由检察官、心理辅导师、律师等组成的未成年人工作团队,联合学校做好教职工、家长、学生的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学生心理辅导及校园安全事故处置、问题学生训诫、矫治等工作。
(撰稿:郑剑峰 张群)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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