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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检察院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21 17:13

今年以来,安康市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围绕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以党建促业务,不断丰富“检察+”内涵,进一步激发紫阳检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热线”的方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需求,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出台了《12345热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从群众来电中深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实现了司法服务端口前移。该院积极搭建信息双向移送平台,实现案件线索、办理结果双向移送通报,凝聚起保护民生民利合力;依托双向移送平台,已移送案件线索50条,办理案件9件,为国家挽回税款14.31万元,帮助22户住户成功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该院建立了协调会商机制,对疑难复杂、重大敏感线索互相通报、协商研判,共同推进问题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高频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展开实时分析研判,共商解决措施,分析研判线索15件。

  以“检察+校园”为抓手,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则,构建了“监督+保护+预防”新型检校合作方式,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 该院把握关键点,狠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持续巩固校园内部安全,并针对校园安全和监管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找准契合点,形成检校联动配合机制,成立了“向阳花”未成年人工作室,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掌握学生心理专业知识,目前已开展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3次;抓住着力点,通过开展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官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学校法治教育规划。该院选派12名科级领导及业务骨干担任法治副校长,助推全县106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举办讲座19次,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检查4次,切实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

  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网格”方式,护航平安紫阳建设,并依托“321”基层治理方式,创新“检察干警进网格”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结合乡村振兴,该院以包联村为阵地,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权益诉求,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与包联村党支部联合开展“支部结对共建”,通过定期走访,了解民情、收集民意,切实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该院选定36名检察干警与全县17个乡镇社会综治网格员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积极推行“检察干警进网格”,在网格内开展平安建设宣传。

  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企业”方式,多措并举、能动履职,以检察力量助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护航企业健康发展。该院与县工商联制定相关机制,出台了13条具体合作意见,助力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中,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建立“领导包联企业”制度,明确具体包联人员和包抓任务,及时了解企业基本信息、生产经营状况,听取企业意见和困难,及时梳理并提供法律服务,制定帮扶计划,帮助企业查找制度漏洞。目前,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已有效化解涉企业行政争议案件1件,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检察+治理”,以检察建议办理为切入点,积极主动融入市域社会综合治理。该院持续深化系统治理,以个案办理促进社会治理,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份;持续推进依法治理,纠正执法司法过程不规范问题,针对民事诉讼程序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份。该院持续抓好源头治理,注重工作的前瞻性,强化源头防范,以检察担当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金融机构发出预防养老诈骗检察建议一份,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窨井盖、农村道路、电梯、种子农药等领域的源头治理机制,着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前,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已监督开展各类隐患排查19次,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 

撰稿:赵敬

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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