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你们的救助真是帮了我们家大忙了!”10月27日上午,虽然冰冷的秋雨淅淅沥沥,但12309控申大厅充满温情,安康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为被害人黄某某和雷某某家属共同发放2.5万元司法救助金,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
据了解,该案被害人雷某某和黄某某系祖孙关系,黄某某尚未成年。家庭本身不富裕,且黄某某救治花费较大,后续仍需高额治疗费用,收入仅依靠黄父一人在外打零工,生活难以为继,家庭一度陷入困境。在该案报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汉滨区检察院立即将被害人家庭困难情况向市检察院进行汇报,市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两级院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研究决定启动联合救助机制,开展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
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以能动履职切实为群众纾忧解困,尽职作为温暖着群众的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记挂在心间、落实在行动上。检察机关始终秉持“应救尽救”和“把好事办好”的新时代司法救助工作理念,以主动作为的态度对待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国家法律和司法的温度。
(撰稿:唐举)
(来源:群众新闻网)
主办: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电话:0915-3287561 电子信箱:akzfw@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101099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