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泉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养老诈骗案。今年3月起,被告人刘某某在安徽省毫州市采购麝香、膏药、银针、拔罐器具等物品,将中药材制成中药粉,制作假中医医师工作证,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从安徽省涡阳县流窜至旬阳市、汉阴县、石泉县等地偏远村镇冒充中医医师,以免费诊断病情、送膏药为引诱,通过夸大被害人病情,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并无实际疗效药品的方式,诈骗10人341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某多次诈骗老年人财物,应当从重处罚。又鉴于被告人刘某某能积极主动退还全部赃款,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对被告人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以“养老”为名的诈骗行为时有发生,诈骗手段花样百出。本案被告人利用老年人渴望摆脱疾病困扰的心理,针对偏远村镇老年人信息闭塞、求健康心切、安全意识较弱等特点,以向老年人“送温情”“送医送药”等方式,宣传所谓的“神药”,最终取得老年人信任,骗取钱财。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不贪小利,不轻信推销,遇到诈骗不要慌,及时寻求子女、村(社区)的帮助,通过合理渠道了解真实信息,及时报警留存证据,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撰稿:郭程)
(来源:安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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