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珍珠河村,大家遇到纠纷,第一时间就会找村党支部书记谭家红出主意。
“谭书记可是咱村里的‘法律明白人’!之前我和邻居闹别扭,谭书记三言两语就把事情调解好了。”10月28日,珍珠河村村民沈小刚告诉记者,今年9月初,他与邻居付某因出行通道受阻产生纠纷,谭家红得知情况后立即赶到现场,讲法说理,成功调处了双方矛盾,维护了邻里和谐。
“我之所以能成为‘法律明白人’,得益于参加了县上组织的‘法律明白人’——全县骨干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谭家红说。
如今,在石泉县,像谭家红这样的“法律明白人”共有912名,他们活跃在基层一线,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平安法治乡村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人才保障。
石泉县司法局副局长崔世钰介绍,为了提升石泉县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工作,积极构建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目前,全县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5名“法律明白人”,培养了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法律明白人”队伍。
“我们主要从村干部、党员、人民调解员、大学生村官、致富能手等11类人中优先遴选‘法律明白人’,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村(居)民自荐或村(社区)两委推荐、考核上岗的程序,认定‘法律明白人’。”崔世钰说,“法律明白人”是法治乡村建设的带头人。为了保障队伍质量,县上在严把“法律明白人”遴选任用关的基础上,把“法律明白人”培训培养作为“八五”普法规划中的专项工作之一,不断强化措施,全面提升队伍的法治素养,积极引导大家投身基层法治活动,通过“身边人影响身边人,身边人带动身边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
“法律明白人”来自群众、服务群众,因长期生产生活工作在基层一线,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为了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助力提升基层群众法治素养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石泉县司法局一方面引导驻村法律顾问与村里的“法律明白人”之间进行业务互动、优势互补,通过“调解+志愿服务”“调解+心理咨询”“调解+法律宣传”等模式,积极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另一方面组织“法律明白人”通过深入走访,收集整理社情民意信息并上报,以及时掌握基层治理动态,对症下药,精准解决乡村治理中的难点、堵点和热点问题。
“自从有了‘法律明白人’,农村矛盾纠纷调解率不断上升,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运用法律化解矛盾的意识日益增强,乡风民风得到改善,乡村振兴更有活力。”石泉县司法局局长章赐明说。
打铁还需自身硬。章赐明说,为了最大程度激活“法律明白人”队伍的法治动能,县司法局不断完善“法律明白人”培训体系,采取集中培训、在线培训、法治观摩实践、参与法治实践等多种形式,聚焦基本法律政策知识、法治实践能力、道德品格等全方位开展培训培养,提高培训实效。县司法局还给每一位“法律明白人”颁发证书和徽章,并进行登记造册和建档立卡。
今年以来,石泉县164个村(社区)912名“法律明白人”参与各类培训520场次,参与法治宣传及咨询活动150场次,“法律明白人”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升。
(撰稿:陶玉琼 郭健)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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