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精细化管理水平,白河县公安局从强化专职队伍管理、夯实疫情防控措施、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应用等方面入手,创新完善了“435”工作机制,助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公安执法办案中心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安全管理“四个一”筑牢场所安全屏障。针对执法办案场所使用频率高、人员流动大、疫情防控风险高的实际,从内部安全制度建设、日常规范管理等方面入手,建立“设备每日一检查、环境每日一消杀、使用每日一巡查、各项工作每周一总结”的四个一机制,结合办案场所特点,细化措施、完善机制,全方位堵塞安全管理风险漏洞,不断提升办案场所精细化管理水平。
规范流程“三长审批”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提高审批规格,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办案中心使用审批程序,倒逼执法办案民警增强执法办案程序意识、规范意识、安全意识。按照使用必审批原则,要求执法办案中心必须使用统一文书,经执法办案单位所队长、法制大队大队长或办案中心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执法办案中心,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助推执法办案场所安全管理水平上台阶。
人员流动“五必查”严把疫情防控关口。对所有进入办案中心人员,必须严格检查口罩佩戴情况、严格核查有效核酸证明、严格核查“健康码”、严格测量体温、严格核查14天活动轨迹,坚决堵塞防范风险。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办案中心工作人员经常性开展应急处突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今年以来,该局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共办理各类案件300余案,询(讯)问各类人员690余人次,为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为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执法保障,切实守住了执法办案和疫情防控安全底线。
(撰稿:谢志宏)
(来源:安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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