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学做结合、查改贯通”,将作风建设要求转化为推动汉滨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该院坚持党建引领、以学为先,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筑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思想根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自查自纠,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该院坚持把抓业务贯穿作风建设始终,锚定“舞龙头、走前列、树品牌”目标,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充分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差不一样,推动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良性循环。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三件大事,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服务经济发展12条措施;同时,加强非法集资案件办理和信访化解,深化诉源治理,全力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该院办理的3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陈洪钧 刘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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